据了解,为确保“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16+1会晤”期间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标,日前吴江区发布文件,11月9日~11月27日热电企业分阶段进行限产。
一:热电企业分两个阶段进行限产;
第一阶段(11月9日~11月20日,一律限产30%),第二阶段(11月21日~11月27日,一律限产50%)
二:1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锅炉;
1.已完成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并正常运行的,分两个阶段进行限产;第一阶段(11月9日~11月20日,一律限产30%),第二阶段(11月21日~11月27日,一律限产50%);
2.未完成脱硫脱硝除尘设施,自11月9日至11月27日,一律停产。
三: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
1.已替换清洁能源的,分两个阶段进行限产;第一阶段(11月9日~11月20日,一律限产30%),第二阶段(11月21日~11月27日,一律限产50%);
2.未替换清洁能源的,自11月9日至11月27日,一律停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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