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广东省韶关市质监局近期开展了一次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燃煤锅炉专项执法工作。据悉,按照《韶关市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污染物减量化实施方案》关于工业锅炉治理工程项目的要求,列入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使用燃煤的锅炉必须淘汰拆除或改用清洁能源,已到检验有效期的工业锅炉须进行改造使用清洁能源,并经定期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据了解,根据执法检查结果,目前仍有3家企业的3台锅炉已经超过检验期限、未按期完成改造且仍在使用。该局已依法对这3家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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