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为健全燃煤锅炉监管工作机制,有效解决燃煤锅炉的环境污染问题,桂林市日前出台《大气污染防治燃煤小锅炉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明确将淘汰或整治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禁止新建每小时2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下一步桂林市将着力推进集中供热和燃煤锅炉“煤改气”,淘汰分散燃煤小锅炉,有序推进工业园区采用热电联产或大型企业余热利用等方式实施集中供热,鼓励余热、余压、余能综合利用,着力推进燃煤锅炉“煤改气”等清洁能源替代工程。
根据《方案》规定,桂林市将在城市市区和相关区域全面开展燃煤锅炉整治工作。8月底前,完成2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的淘汰和改造;2015年年底前,完成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的淘汰和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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