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唐山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2015年燃煤锅炉整治工作的通知》(唐政函〔2014〕76号)要求,全市取缔燃煤锅炉1463台、燃煤锅炉除尘整治44台,烟尘排放浓度达到30毫克/立方米以下、燃煤锅炉脱硫整治48台,二氧化硫排放浓度达到200毫克/立方米以下。截至8月15日,纳入责任书整治任务的燃煤锅炉取缔完成444台,燃煤锅炉除尘整治完成13台,燃煤锅炉脱硫整治完成8台。进展较快的有高新技术开发区、开平区、滦县;进展缓慢的有路南区、玉田县、迁西县、汉沽管理区、南堡开发区,完成进度尚未达到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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