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广州市计划在今年年底起治理所有高污染燃料锅炉,今年还有300多台的任务。为了鼓励这些锅炉提前淘汰、改造或整治,改善城市空气质量,对此有专门的奖励办法,淘汰得越早获得的奖励资金越多。日前《广州市整治高污染燃料锅炉资金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式在该市环保局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据悉,该办法适用于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按要求完成淘汰、改造或治理的高污染锅炉。资金奖励申请原则上应在完成整治后1个月内提出,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31日。对办法印发前已完成整治的高污染锅炉,可于2015年10月31日前补充提出资金奖励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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