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黑龙江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近日分组审议了《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一致同意这个报告。据悉,为进一步推动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贯彻实施,组成人员提出,要强化煤烟型污染治理。严格禁止在禁燃区内燃用原(散)煤、煤泥、粉煤和煤矸石等高污染燃料;强力推进城市供热锅炉“拆小并大”,力争在2017年底全省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小锅炉全部完成拆除改造任务;热电联产项目应以供热为主、发电为辅,减少煤炭用量;推进城镇供热锅炉并网,确保到2017年底,全省城市建成区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73%以上,哈尔滨市达到93%以上。要抓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据了解,政府将落实好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的主体责任,实施行政首长负责制,制定和完善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的优惠政策;推广和应用秸秆还田综合利用技术,逐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的水平和效率;哈尔滨、齐齐哈尔等城市要制定秸秆禁烧办法、划定禁烧区域、明确禁烧时限。要治理机动车尾气污染。制定淘汰黄标车、老旧车辆的时间表;建立健全公安、环保牵头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对污染排放不达标的,禁止上路行驶;大力发展地铁、电车等清洁能源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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