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广州市日前出台了《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整治高污染燃料锅炉的通告》。其中提出,针对满足条件的65蒸吨以上较大规模的集中供热、火力发电、热电联产、垃圾焚烧等燃煤设施,以及纳入“退二”和工业园区集中供热规划的高污染燃料锅炉,可暂缓淘汰或保留。这是因为国家和该省针对65蒸吨以上的锅炉没有明确的淘汰要求,另外65蒸吨的锅炉效率较高,通过改造能够达到相应燃料污染监测标准,所以容许保留。据了解,广州将在2015年底前完成高污染燃料锅炉的整治工作,其中尚有约300台高污染燃料锅炉需要整治,其中有1/3是大、中型锅炉,整治任务更为艰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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