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为进一步加强呼和浩特燃气供热锅炉的建设审批和工程管理工作,该市城乡建设委委属市燃气管理处要求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对全市范围内所有燃气锅炉的供气设施和用气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或不符合用气条件的要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和整改不合格的停止供气。从即日起,未经批准建设的燃气供热锅炉,燃气企业不得受理报装程序;未办理竣工验收和验收不合格的燃气供热锅炉,燃气企业不得予以供气。未办理工程审批和竣工验收不合格的燃气供热锅炉,不得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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