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四川省政府近日发布了《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2015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要求各市(州)人民政府按照统一规划、以热定电和适度规模的原则,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建设;根据核定的燃煤小锅炉(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清单,编制本地区年度淘汰方案。到2015年底,累计完成燃煤小锅炉淘汰总任务的50%,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淘汰燃煤小锅炉年度减排目标任务。现有各类工业园区与工业集中区应实施热电联产或集中供热改造,将工业企业纳入集中供热范围,逐步淘汰分散燃煤锅炉,力争到2015年底,具备条件的工业园区基本实现集中供热。各市(州)城市建成区禁止新建每小时2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禁止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新建工业园区要以热电联产企业为供热热源,优先发展天然气热电联产;不具备条件的,须根据园区规划面积配备完善的集中供热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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