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广东高明区去年已完成114台锅炉的综合整治工作,4蒸吨以下(含4蒸吨)小型非清洁能源锅炉已经基本淘汰完毕。此外,高明区于去年完成了40台10蒸吨(含10蒸吨)以下的中型非清洁能源锅炉的淘汰及建档工作。今年高明需完成76台10蒸吨以下高污染锅炉淘汰的任务,另有24台锅炉需要进行整治,相关企业必须在6月底前自行完成整改。此前区环保局已经召集相关企业开展动员大会,要求企业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自行完成淘汰并建立档案。建档的主要目的是提供停用或注销证明,确认淘汰工作。与此同时,也对企业在用锅炉进行同步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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