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为发挥节能标准在推动技术进步、强化政府监督管理、规范能源利用方式、引导社会合理消费方面的引领及指导作用,2012年,经北京市政府批准,北京市发改委、质监局、财政局启动北京市百项节能标准建设工作。为进一步推进节能、交通等城市管理服务工作,近日,北京市质监局批准发布了《供热锅炉综合能源消耗限额》等42项地方标准。 目前,北京市供热消耗能源量约1400万吨标准煤,约占北京市综合能源消费量的20%左右,《供热锅炉综合能源消耗限额》标准实施后,预测年可降低能耗2.5%左右,节约能源35万吨标准煤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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