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江西省新余市自2013年7月起正式启动燃煤锅炉整治工作,至2014年11月,该市全面完成此项工作,共整治城区94台燃煤小锅炉。该市燃煤锅炉整治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先整治城市核心生活区,再推进到城市工业区。2013年完成城区42台生活锅炉的改造,2014年完成城区52台工业锅炉改造,全面取缔了城区92台4吨以下燃煤小锅炉,全部改造成天然气、成型生物质等清洁能源,其中改天然气锅炉15台。市政府对取缔燃煤锅炉在资金补贴和相关政策上给予优惠。财政投入补助资金共540余万元,其中生活锅炉补助205万元,工业锅炉补助3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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