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滕州市通过以奖代补政策推进燃煤锅炉改造步伐,确保在2015年底前全面完成城区内4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的改造治理任务。对2014年12月31日前完成改造的燃煤锅炉,验收合格后,按5万元/蒸吨给予奖补;自2015年1月1日起,完成改造的燃煤锅炉,验收合格后,按3万元/蒸吨给予奖补;2015年12月31日后,取消奖补政策并全面拆除城市建成区内40t/h以下燃煤锅炉;对在实施燃煤锅炉改造过程中不进行改造也不继续使用的锅炉,将在其自行拆除并经过验收后,按1万元/蒸吨进行奖补。
据了解,本次滕州市燃煤锅炉“煤改气”工作共涉及88个单位的97台(202.4蒸吨)锅炉,预计今年完成82台替代任务,明年完成15台替代任务,用两年时间完成城区治理改造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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