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国家环保部和质检总局要求从2014年7月1日起,火电锅炉二氧化硫排放控制在20毫克/立方米以内;氮氧化物排放控制在100毫克/立方米以内,其中W型锅炉、循环流化床锅炉和2003年12月31日前建成或者通过环评审批的火电锅炉执行200毫克/立方米的排放标准;烟尘排放控制在每立方30毫克/立方米以内。湖南已经按照相关规定完成了39台20万千瓦以上的火电机组的脱硫改造,完成了33台机组的脱硝改造(其中6台在建),烟尘不能达到新标准的机组也全部完成了除尘改造。
声明:锅炉信息网图片及新闻版权所有,未经许可,请勿转载,转载请注明来源,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