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目前,青岛市已出台污染物减排和环境改善考核奖励办法,设立了每年1000万元的专项奖励资金,促进污染减排和环境改善。在中心城区(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以及经济技术开发区、红岛经济新区)不再审批新建、扩建传统燃煤集中供热项目,积极实施清洁能源替代燃煤供热方式,降低煤炭消耗比重。全市今年预计投入约12亿元,用于脱硫脱硝及烟尘治理工程建设,市区年内实施燃煤锅炉脱硫、除尘改造、低氮燃烧、脱硝建设项目和淘汰燃煤锅炉项目5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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