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近日,邢台市建滔(河北)焦化有限公司部分高浓度焦化生产废水未经任何处理,直接用于熄焦。二期熄焦塔补水中挥发酚、COD、氨氮和氰化物浓度分别是国家标准的138倍、44.5倍、6.48倍和2.58倍,致使废水中的有毒有害物质熄焦后直接转移到大气中,属典型的恶意偷排偷放。
据悉,邢台市环保局对建滔焦化做出处理意见:一、二期工程两座焦炉实施关停;一期工程两座焦炉实施限期治理,两周内完成,逾期完不成,予以关停;一期工程燃煤锅炉实施停产整改;二期燃煤锅炉限期一周内更换烟气在线监测装置;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企业相关人员违法责任;对该公司处以145万元行政处罚(其中,部分蒸氨废水未经处理直接用于熄焦罚款120万元,一期两座焦炉烟气超标排放罚款20万元,锅炉烟气在线监控设备不正常使用罚款5万元),没收违法保证金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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