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为了缓解日益严峻的大气污染,陕西省将推行煤炭消费总量和质量控制制度,到2017年,全省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1.38亿吨以内。同时将加快淘汰燃煤小锅炉,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韩城市城市建成区禁止新建每小时2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
据悉,2014年底前,西安市、咸阳市、渭南市拆除城市建成区内所有每小时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到2017年,除必要保留的以外,其他地级城市拆除建成区内所有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西安周边100公里范围内新安装锅炉必须使用天然气或煤制天然气、煤层气等清洁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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