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落实“生态立市”理念,实施城市建成区内燃煤锅炉“煤改气”(将燃煤锅炉改造为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及城市燃气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凡煤必改、分步实施”的原则,利用两年时间(2014-2015年)完成城区内燃煤锅炉治理改造。通过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替代,拆除和改造城市建成区内387台(1089蒸吨)燃煤锅炉,减少燃煤46.88万吨。33台(76蒸吨)并入集中供热管网,354台(939蒸吨)实施“煤改气”,每年需新增天然气约1.5亿立方米,另需配套铺设燃气管网、建设天然气液化调峰储气设施和应急调峰气源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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