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今年,黑龙江省为达成2014年大气污染防治责任目标,将启动实施洁净空气和清洁水源等系列行动计划,通过控煤、治车、防尘、净气、水质生态补偿等措施,让城市尽早远离雾霾天气和水质污染。
据悉,2014年,黑龙江省将全省范围内进行城市污染源解析,弄清污染物颗粒物来源、占比和重点排放源,通过控煤、治车、防尘、净气等措施,全方位治理城市大气污染。 通过热源建设和管网并网改造,拔除小烟囱1200根,使城市建成区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减少30%。禁止建设核准规模以下的燃煤小锅炉,改造非供暖小锅炉的清洁能源。加大推广清洁煤使用力度,使全省煤炭洗选比例达50%以上,城市中清洁煤使用比例达6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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