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11日,山东省环保厅、山东省质监局联合发布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山东省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石灰石/石灰脱硫剂》(DB37/T 2431-2013),2014年1月1日起实施。
“十一五”期间,我省总量减排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仍居全国前列,减排任务艰巨。石灰石/石灰脱硫剂是石灰石/石灰--石膏法和循环流化床法等脱硫装置中用于吸收二氧化硫(SO2)等有害物质的反应剂,市场应用广泛,需求量十分巨大,但目前石灰石/石灰脱硫剂在生产、检验等方面,尚无统一的质量标准。由于矿产资源分布不均衡、生产企业规模小、技术装备落后等原因,致使石灰石/石灰脱硫剂品质与烟气脱硫装置设计要求差异较大,导致了脱硫装置出力下降、设备磨损严重,一定程度降低了脱硫装置的使用寿命和稳定达标运行率。
为对石灰石/石灰脱硫剂的生产和质量进行标准管理、规范和控制,提高石灰石资源的利用率和脱硫剂脱硫效率,延长脱硫装置的使用寿命,减少烟气二氧化硫排放,山东国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环境规划研究院共同编制了《山东省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石灰石/石灰脱硫剂》,对用作脱硫剂的石灰石/石灰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及检验规则进行了规定。该标准的发布实施将会进一步规范石灰石/石灰脱硫剂市场,提高烟气脱硫效率,对实现节能减排目标,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