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乌鲁木齐市政府发布限期治理的通告,要求除尘设施不完善,脱硫效率低的16家污染物超标排放单位,在9月30日前完成治理,按期完成后将由市政府拿出1000万元“以奖代补”资金,根据单位的治理投资和完成情况进行奖励。限期治理任务完成后,预计可实现减排二氧化硫约4500吨,烟尘约2500吨。对拒不完成限期治理任务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市环保局依法从重处罚,今后,乌鲁木齐市将逐步向工业企业燃煤设施推进“煤改气”,
此外,乌鲁木齐市现役单台机组15万千瓦以上的主力电厂和单台机组5万千瓦以上的企业自备电厂必须于今年完成脱硝治理以及深度除尘脱硫改造工程,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重点地区火力发电锅炉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停用燃煤设施。所有火电厂及企业自备电厂的煤场、灰场、渣场必须建设密闭料仓,输煤廊道必须实现密闭传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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