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淘汰燃煤锅炉工作已经开展近15年,经过不断努力,全市小型燃煤锅炉存量越来越少,淘汰燃煤锅炉工作进入攻坚阶段。因此今年市环保局加大淘汰力度,提出更高的淘汰要求,集中供热管网范围内和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内现有燃煤锅炉应一律淘汰,城市建成区范围内4蒸吨/时以下燃煤锅炉应一律淘汰,鼓励淘汰城市建成区范围内10蒸吨/时以下燃煤锅炉,使用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
经过对全市现存锅炉的摸底和全市锅炉台帐的梳理,确定了今年的淘汰锅炉计划,全市共淘汰燃煤锅炉44台,总吨位556.5吨。今年的淘汰锅炉数量、吨位全面超过了2012年的38台198.8吨,2011年的30台150吨。
下一步将根据淘汰燃煤锅炉工作规范,进一步规范淘汰燃煤锅炉工作,理顺淘汰燃煤锅炉工作程序;同时要求各大队对已列入淘汰计划锅炉应尽快制定工作方案,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尽快完成淘汰工作,加大对淘汰燃煤锅炉单位的监察力度,督促其按期完成淘汰任务,定期向支队报告辖区淘汰燃煤锅炉工作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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