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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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杭锅股份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3年3月11日在杭州市东新路245号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吴南平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现场会议,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作现场见证。出席本次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委托人共7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38,642,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4.55%。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选举沈慧芬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38,642,4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律师见证情况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大会并发表如下法律意见:“杭锅股份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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