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氮氧化物减排,改善大气环境,山东省青岛市日前决定在热电行业开展燃煤锅炉低氮燃烧技术改造试点工作。对完成低氮燃烧技术改造的试点企业,将根据氮氧化物减排量,相应核减试点企业的氮氧化物排污费。对低氮燃烧技术改造试点取得良好成效的企业,将在污染减排评比表彰中给予优先考虑。
试点期间,青岛市将对市内7区包括高新区参与试点的企业,按照低氮燃烧技术改造工程实际建设费用50%,由市级环保专项资金给予补助;对5个县级市辖区内参加试点的企业,由当地环保专项资金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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