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儿子烧锅炉,锅炉爆炸使在加工厂上班的代女士不幸被炸伤,医治无效后死亡。双方达成赔偿协议,赔偿其家属8万元。今年,江津法院判决熊先生犯重大安全事故罪,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
据了解,去年10月22日,50岁的熊先生把自家经营的豆制品加工厂从九龙坡搬到了江津珞璜镇。为节约成本,他请来没有焊工资质的余先生,对搬来的锅炉进行焊接。8天后,锅炉投入使用。为了再次节约成本,熊先生没有请专业人员来进行试烧,而是让没有证件的儿子来操作。下午1点多,锅炉爆炸了,在加工厂上班的代女士不幸被炸伤,医治无效后死亡。
经重庆特种设备质量安全检测中心鉴定,锅炉是在严重缺水的情况下,突然进水,锅炉内的压力瞬间急剧升高,严重超压导致爆炸。熊先生承担这次事故的主要责任,他的儿子承担次要责任。去年11月,熊先生与代女士的家属达成赔偿协议,赔偿其家属8万元。今年,江津法院判决熊先生犯重大安全事故罪,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
声明:锅炉信息网图片及新闻版权所有,未经许可,请勿转载,转载请注明来源,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