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近日,有关部门下发了《关于拉萨市区公共建筑实行小型燃气锅炉房独立供暖的通知》,告知各单位在院内设置小型燃气锅炉房,并在8月15日前提供施工图及概算,并承担涉及费用等内容。9月底前各单位要完成本单位用地范围内用户端工程建设任务。目前,拉萨市供暖供气工程正如火如荼进行。
通知指出,根据自治区供暖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精神,结合《拉萨市供暖工程目标责任书》,确定拉萨市区公共建筑以单位为单元实施独立供暖,各单位要配合拉萨市供暖工程指挥部的各项工作,以保证拉萨市本年度供暖目标顺利实现。如果有小型燃气锅炉房设置在单位院内,有关单位完成选址工作后,要在8月15日前提供施工图及概算,并承担涉及费用。
同时,各单位供暖工程的施工组织及实施工作、工程设备及材料按相关部门发布的入围供应商名单自行采购。另外,工程建设资金暂由各单位自筹,待项目投资政策落实后,再按规定给予分类补贴。
据介绍,根据工程施工进度安排,今年9月底前各单位要完成本单位用地范围内用户端工程建设任务;10月供气部分进入调试、初验阶段;10月底至11月,供热部分开始进入调试、初验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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