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为进一步加快该市印染行业污染整治步伐,力争污染减排取得明显实效,根据省环保厅《练江污染整治工作方案》(粤环发〔2010〕45号)、《关于汕头市历史遗留印染电镀等重污染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有关问题的函》(粤环函〔2011〕39号)和有关环保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市政府决定继续推进印染行业污染专项整治。
其中,锅炉应配套高效除尘和脱硫设备,10蒸吨/小时以上的锅炉还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确保锅炉烟囱高度及锅炉烟气排放达到广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0)的规定。原则上每个锅炉房只设一根烟囱,堆放煤炭场地应落实防雨淋措施。车间废气(定型废气)要收集处理、集中排放。
按《汕头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管理办法》的规定安装有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进、排水均需安装流量计,监控设备应落实运营责任并与环保部门监控平台联网。日排水量4000吨(或200吨/小时)以上的企业还需安装COD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20蒸吨/小时以上的锅炉需安装烟气排放在线连续监测仪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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