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特种设备安全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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袍委办〔2012〕8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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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特种设备安全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斗门、马山镇政府,区机关各局(办)、单位,区内有关市垂直管理部门,区内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结合袍江实际,经区管委会同意,现将《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特种设备安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十日
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特种设备安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建立有效的安全监管机制,预防和减少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结合袍江实际,决定开展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特种设备安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特制定以下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严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严厉打击违法、非法使用特种设备行为,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规范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的各个环节,明确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职责分工,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在区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解决特种设备安全突出问题,有效防范事故发生,推动袍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小锅炉专项整治
对非法制造、非法安装、非法使用小锅炉进行专项整治。加强对学校、年糕加工场、豆腐作坊、浴室、制衣作坊等场所使用的小锅炉的检查力度。重点开展:
1.严厉查处常压锅炉改为承压锅炉使用的行为;
2.严厉查处使用过程封堵常压锅炉通气孔的行为;
3.严厉查处超过规定参数运行锅炉的行为;
4.严厉查处封堵汽水两用炉水封管和改变安全装置使用的行为;
5.坚决打击非法制造、非法安装和非法使用小锅炉的行为;
6.严厉查处制造、安装和使用列入国家淘汰目录以及能效严重超标的锅炉的行为。
(二)开展气瓶充装站和检验站专项整治
督促气瓶充装站和气瓶检验站完善安全技术条件,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重点开展:
1.严厉查处气瓶充装站非法充装“螺丝瓶”、报废气瓶和充装添加二甲醚的液化石油气钢瓶;
2.严厉查处气瓶充装违反“七严禁”制度,严禁充装超期气瓶等;
3.严厉打击违规改造、改装、翻新废旧气瓶行为;
4. 严格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工作,严厉查处移动式压力容器无证充装和超装行为;
5.严厉打击未经审批擅自经营液化石油气行为。
(三)开展医药化工行业压力容器淘汰整治
切实提高医药化工企业压力容器的安全性,预防因设备陈旧、安全性能降低而造成安全生产事故,推动落后产能淘汰工作,结合实际,重点将符合下列条件的压力容器列入淘汰整治范围:
1.在用压力容器经定期检验或者鉴定,安全状况等级为四级、五级的;盛装、使用或输送易燃易爆、剧毒及强腐蚀介质的设备,前两个检验周期安全状况等级为三级的;实际使用参数不符合设备出厂设计参数要求的;
2.在用压力容器未能提供出厂技术资料或铭牌缺失、且又不能有效证明其允许使用参数的;
3.无制造许可证的企业或无法证明原制造单位具备制造许可证的企业制造的压力容器;
4.因设备设施本身或相邻装置发生事故承受高温高压侵蚀而使材质参数发生改变的;
5.其它存在缺陷严重、无法修复或难于修复、无返修价值或修复后仍不能保证安全使用的压力容器。
对压力容器安全附件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校验、更换;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安全联锁装置不符合要求;压力来源处的压力高于压力容器设计压力的管线上未设置减压装置;危险介质的压力容器安全附件泄放口未经处理直接通向大气等必须予以整治,消除隐患。
(四)开展简易升降机专项整治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加强对辖区范围内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吨的简易升降机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的主体责任,遏制无证制造、安装和非法使用简易升降机的现象,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防止简易升降机伤亡事故的发生。重点查处存在下列情况的简易升降机:
1.非法制造、安装、使用的简易升降机;
2.未经检验合格或超期未检的在用简易升降机;
3.未办理使用登记的简易升降机;
4.简易升降机未落实日常维护保养和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行为。
具体简易升降机“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另行发文明确。
(五)开展电梯专项整治
针对当前住宅电梯使用矛盾突出,维护质量不到位,使用管理混乱等问题,要立即对辖区内电梯事故隐患进行大宣传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进一步落实电梯维保、使用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消除电梯事故隐患,坚决打击非法、违法使用电梯的行为。为到达“维保规范、乘梯放心、管理到位”的目的,重点开展:
1.高度重视住宅电梯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在开发区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落实相关部门和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合理安排专项资金,保障住宅电梯的安全使用。
2.质监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电梯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一是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是否按照规范要求进行电梯安装、改造维修;是否存在伪造、变造、出租、出借、转让许可证或检验检测报告的行为;是否未经许可或超范围从事电梯安装、改造维修;作业人员是否经持证上岗;是否存在维保项目不全,记录不真实的行为;是否对电梯事故隐患进行及时有效的整改。二是电梯使用单位是否建立管理机构,配置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是否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等;电梯是否经过法定检验合格,办理使用登记;是否张贴有效检验合格标志、乘坐须知和应急救援电话;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建立完善应急救援专项预案和组织开展演练等。
3.要督促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单位自觉执行TSG T5001-2009《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DB33/ 728—2009《电梯维修保养安全管理规范》,签订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合同,做好《电梯维护保养工作记录》,进一步提高电梯维保质量和安全。
4.进一步落实物业管理单位的主体责任,提高认识和管理水平,督促及时消除电梯事故隐患。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建立电梯大修基金启动的快速通道,促进老旧问题电梯的改造更新任务的顺利完成。
(六)开展起重机械专项整治
要认真开展起重机械生产、使用环节的专项整治,坚决遏制起重机械事故的发生。重点开展:
1.严厉打击未经许可或超范围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以及出借许可证的行为;
2.坚决取缔使用无资质单位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的设备;
3.严肃查处未经检验合格、未经办理使用登记投入使用的行为;
4.严肃查处安全保护装置是不齐全、不灵敏、不可靠的起重机械使用行为;
5.严肃查处作业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的行为。
三、职责分工
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是一项系统工程,两镇和各部门要加强工作协调,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职”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共同做好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一)区安监办: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督管理职责。
(二)袍江质监分局:负责辖区内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组织或参与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及时通报辖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动态及有关重大事项。
(三)区经发局:负责建设项目中涉及特种设备安全设施的“三同时”审批及所属企事业单位及民爆器材行业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四)区社会事业局:负责教育系统各类学校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对学生特种设备安全知识的教育。协助特种设备事故的善后处理及工伤赔偿。
(五)区建设局:负责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做好物业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负责道路建设单位、交通工程项目和市政工程工地涉及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六)区建管办:负责房屋建筑工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七)区财政办:为特种设备安全及节能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八)袍江公安分局:负责查处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过程中出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对涉嫌犯罪的事故责任人依法进行处理;配合做好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九)袍江环保分局:负责对有排放污染物且需环保部门审批的特种设备的工业企业进行监管;配合做好特种设备事故对环境发生污染的应急救援工作。
(十)袍江工商分局:严把登记关,积极配合查处无证无照涉及特种设备制造、安装、使用等生产经营行为的企业或单位。
(十一)袍江消防大队:协助做好电梯“110”应急救援工作,配合做好特种设备应急演练等相关工作。
(十二)袍江卫生监督分所:负责医疗卫生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做好特种设备应急救援工作。
(十三)袍江中心水利站:负责水利工程、水利设施等企业或项目涉及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四)区科技局:指导协调特种设备安全科研和科技成果推广,鼓励特种设备节能技术的研究、开发、示范和推广。
(十五)斗门、马山镇政府: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的统一领导,充分发挥特种设备安全网格化监管作用,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状况摸排、日常检查和隐患整治工作。
(四)工作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分为三个阶段:
(一)摸底排查,宣传发动,企业自查自纠阶段(5月28日—6月25日)
1.广泛宣传:认真开展宣传动员,传达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打非治违”的工作要求,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打非治违”的浓厚氛围。
2.深入摸底排查:组织对辖区内的特种设备安全隐患、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摸底,将重大隐患和违法案件造册,做到底子清、情况明、目标准。
3.企业自查自纠:相关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
(二)严厉打击拒不整改等违法行为,集中治理严重安全隐患,积极引导企业自行整改。(6月26日—9月25日)
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组织开展执法检查,集中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使用特种设备行为,依法惩处并公开一批非法违法生产使用特种设备的典型案件。对违法生产使用特种设备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或安全监察指令书,限期整改到位。逾期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予以取缔或关闭。同时对积极要求整改,自身安全培训能力不够的单位进行安全培训,督促使用单位自行整改,体现教育引导与依法严管相结合。
(三)总结巩固(9月26日—10月中旬)
在前期各项工作的基础上,对违规单位或可能造成违规的领域坚持回访制度,严防隐患死灰复燃。同时按照文件要求, 及时上报总结材料。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袍江特种设备安全形势,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重视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结合汛期和高温期间特种设备安全使用情况,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落到实处,要严格落实行政首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责任,制定严密的工作措施和保障机制,确保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开展。
(二)精心组织,依法整治。要做到早动员、早部署、早落实。以这次特种设备安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为契机,坚持当前与长效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兼顾,着力解决底数不清、数据不准、责任不明的问题;着力打击非法违法生产、使用、检验检测特种设备的行为;着力落实特种设备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促进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通过边查边纠、边查边打,从严整治事故隐患,有效遏制各类事故,实现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开发区管委会将适时组织开展检查和督查。
(三)严格执法,注重实效。要及时研究解决特种设备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非法违法行为严格实行“四个一律”,即非法生产使用特种设备的一律停业整顿,一律从重处罚,一律关停取缔,一律追究法律责任。要深入特种设备生产、使用现场开展监督检查,要进一步清查和掌握特种设备事故隐患和整改情况。采取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等方式,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要进行限期整改,并跟踪整改到位,对短期内无法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实行挂牌整治。
(四)广泛宣传,注重舆论。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此次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及时报道专项行动动态,大力宣传各类特种设备非法违法行为的危害性,曝光各类非法违法生产、使用特种设备的行为,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营造良好的氛围。
(五)畅通信息,总结考核。要及时总结此次专项行动工作中的经验和问题,做好数据统计上报工作,及时汇报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两镇及各部门从6月起每月21日前填报附表1、2、3报袍江质监分局,10月12日前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联系人:屠欣鑫,联系电话和传真:88139909)
附件:1.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
2.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打击非法生产、非法使用特种设备情况统计表
3.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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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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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治理隐患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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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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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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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
一般
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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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已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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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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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治理
重大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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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列入治理计划的重大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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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落实治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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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治理计划的重大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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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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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重大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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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已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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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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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治理
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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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治理
经费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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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治理
机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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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治理
时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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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安全措施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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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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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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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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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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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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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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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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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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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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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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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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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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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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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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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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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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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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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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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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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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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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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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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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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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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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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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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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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锅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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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电站锅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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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压力容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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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气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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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压力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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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长输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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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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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起重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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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冶金行业的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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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场(厂)内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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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签章) 填报人:(签字)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打击非法生产、非法使用特种设备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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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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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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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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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掌握数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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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处理数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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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处理数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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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掌握数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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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处理数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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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处理数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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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掌握数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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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处理数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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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处理数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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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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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锅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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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压力容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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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气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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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压力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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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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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起重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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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场(厂)内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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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签章) 填报人: (签字)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汇总表
填报单位: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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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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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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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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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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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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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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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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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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