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3月21日,银川市出台《燃煤锅炉房环境管理规范》,自今年起,任何企业新建锅炉房必须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并经验收合格后由环保部门颁发排污许可证才可以开炉运行。
新出台的《燃煤锅炉房环境管理规范》规定,任何企业所建锅炉房必须具备符合环保要求的封闭或半封闭煤场、渣场,不产生二次扬尘污染;建有与设施匹配符合环保要求的消音、减振设备;烟筒的高度和材质应符合相关设计和环保要求;排污口必须按规范设置标志牌。企业运输煤和渣的车辆应采取遮盖措施,杜绝撒漏现象发生。上煤铲车应采取降噪措施,杜绝噪声扰民。企业必须采取水循环等节能减排措施,降低能耗,减少污染物排放。
年内,银川市大型燃煤锅炉供热企业都要安装在线监测设施,严格燃煤锅炉污染排放环保审批手续,凡未取得环评审批的单位必须在8月份前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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