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1年3月1日实施的国家《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的四十九条,偷盗气者可移交警方进行法律制裁,由司法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8条,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可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死刑。
据了解,日前,南京的燃气管理处与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来到兴卫村兴都花园,将这户“气耗子”逮了个正着。这户人家装了燃气锅炉,取暖都开得足足的,但是每个月的燃气费用却比隔壁没有装锅炉的邻居还少。据介绍,这户人家在燃气表前私接的一根管子,这根管线的作用是给燃气锅炉供气,不通过燃气表计量,就可以用上“免费气”了。
据介绍,正常的家用锅炉用户,一天的用气量为30-40立方米,偷气用户实际用气量更多,像这户人家一个冬天大约要偷1万立方米的气。私自改造偷气不仅危险,而且南京冬季本来就缺气,这样会给冬季天然气保供带来困扰。据了解,打击偷盗气专项行动启动一周来已经查获10多起偷盗天然气的锅炉用户,还有4000多可疑用户正在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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