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碳达峰十大行动  生态环境建设  锅炉  天津  水煤浆  方快  蒸汽锅炉  贵州  节能降耗  COP27 

关于印发《锅炉设计文件节能审查办法(试行)》的通知(国质检特函〔2011〕135号)

   2012-01-13 锅炉信息网锅炉信息网5690
核心提示:国质检特函〔2011〕135号 关于印发《锅炉设计文件节能审查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

国质检特函〔2011〕135号

关于印发《锅炉设计文件节能审查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锅炉节能技术监督管理规程》(以下简称《规程》)的规定,为了加强锅炉设计环节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总局在充分调研、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制定了《锅炉设计文件节能审查办法(试行)》,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锅炉设计文件节能审查是一项新工作,请各地质量技术监督局督促锅炉生产单位提升锅炉设计水平,确保锅炉设计符合《规程》及其相应标准的要求,督促鉴定机构认真开展节能审查工作。对锅炉设计文件节能审查工作中遇到的有关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反对 0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评论 0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京ICP备2022017721号-1  |  京B2-202243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