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为进一步提升和改善城区空气质量,市环保局于2011年11月10至2011年12月30日,在全市开展城区“小锅炉”集中整治工作。
此次重点对所有在用“三产”行业各类锅炉进行登记造册,检查业主单位环保手续办理情况;要求各锅炉使用者,签订“环保守法承诺书”;对存在污染投诉的业主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对整治期间未按期完成限期整改任务的或整治期间出现两次(含两次)以上投诉的业主实施行政处罚,并移送工商等部门作出处理,对拒不接受处罚,污染严重的单位锅炉予以拆除。
市环保局还将针对冬季对小锅炉冒黑烟投诉较为集中的情况,将定期和不定期的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对不符合要求的单位加大查处力度。
声明:锅炉信息网图片及新闻版权所有,未经许可,请勿转载,转载请注明来源,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