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11月14日,和县一化工公司因一场突如其来的火灾,再次被迫停产。近日,该公司2名锅炉工因过失引起火灾被行政拘留10天。
据介绍,当天早晨6时30分,员工上班时曾先后对锅炉房内的导热油锅炉和蒸发气锅炉及附属设施进行了例行检查,没有发现异常情况。于是就按照正常程序起火点炉。大约过了一个半小时,蒸汽压力烧到0.4P,油温达到270℃的时候,准备向生产车间送蒸汽。突然发现两个锅炉连接管道处有“导热油”向外四处喷射。员工们迅速切断了电源。接到报警后,和县消防大队迅速赶到了事发现场。由于扑救及时,处置得当,火势不到半个小时就被控制住了,有效避免了锅炉发生爆炸,所幸也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
经火灾事故调查,消防部门认定是锅炉工过失引起火灾。根据操作规程要求,当导热油温度升到200℃以上时,应对设备及整个系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对所有的螺栓连接部位进行一次紧固,消除因热膨胀所引起的泄漏。
从调查询问的结果了解到,当班的锅炉工在操作过程中却违反了操作规程,自始至终都没有想起来对任何螺栓连接部位进行紧固,直至导热油升至270℃高温时引起“突沸”,使油位急剧膨胀而从连接管道焊接口大量喷出,发生泄漏,随即被引燃,并迅速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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