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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制造使用土锅炉将常压锅炉承压使用八条规定

   2011-11-04 锅炉信息网锅炉信息网5240
核心提示:一、土锅炉是指不按照国家标准设计、不采用标准材质、图纸未经设计鉴定、产品未经监督检验、无锅炉制造许可证企业生产的产生蒸汽

一、土锅炉是指不按照国家标准设计、不采用标准材质、图纸未经设计鉴定、产品未经监督检验、无锅炉制造许可证企业生产的产生蒸汽或者热水的承压设备。常压锅炉是指锅炉本体与大气相通,在任何情况下锅炉本体顶部表压为零的锅炉。

二、凡是容积≥30L的承压蒸汽锅炉,出口水压≥0.1Mpa(表压),且额定功率≥0.1MW的承压热水锅炉和有机热载体锅炉,都属于特种设备,必须严格实施监管。

三、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检测土锅炉。

四、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通过改变锅炉结构和安装管路阀门等方式将常压锅炉承压使用。

五、常压锅炉应在锅炉醒目位置标注“常压锅炉严禁承压使用”等字样,以提醒和警示用户。

六、一经发现使用土锅炉和将常压锅炉承压使用的,必须彻底取缔。

七、鼓励举报制造、使用土锅炉和将常压锅炉承压使用的违法行为,举报有奖。

八、严禁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和检验机构在无锅炉制造许可证企业的产品推介书、质量证明书等资料上签署类似“此锅炉无压,不属安全监察范围”等意见。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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