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人员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锅炉进行检查
昨日拉萨市质监局执法人员对位于堆龙德庆县柳梧乡的富强水泥制品厂进行了检查,在检查中发现,该厂使用的锅炉没有安全阀等,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执法人员对锅炉进行了现场查封,并将进一步调查处理。
据悉锅炉出厂时应由生产地的质监部门出具制造监督检验报告,正式使用前由使用所在地的质监部门出具安装监督检验报告,锅炉必须有具有安装资质的单位进行安装,锅炉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操作员证书,必须是持证上岗。
富强水泥制品厂所使用的锅炉是 2008年3月生产的,该锅炉是今年4月式投入使用。锅炉额定蒸汽压力为0.4Mpa,使用煤作为加热燃料,锅炉没有安装安全阀、进水管和烟囱等必备设施,锅炉的压力表不能正常发挥作用。工地上所有工人都可以随意对锅炉进行操作,没有一人持有特种设备操作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