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南市为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不断加大污染治理力度,日前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10吨/时(不含)以下燃煤锅炉、低空排烟设施和小烟囱专项整治工作,对在规定期限内没有自行拆除的,将依法进行集中强制拆除。
据了解,专项整治行动分动员部署与调查摸底、燃煤(油)炉具查处、集中拆除取缔、检查验收和巩固提高5个阶段进行。济南市容量为10吨/时以下的燃煤锅炉和燃用煤炭、重油、渣油的茶水炉、炊事灶及小烟囱,一律限期拆除取缔。其他地区,重点是市区二环路、高速公路、国道、铁路两侧和长清城区及大学科技园区,集中开展10吨/时以下燃煤锅炉、低空排烟设施和小烟囱清查工作,对未按规定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的锅炉、茶水炉、炊事灶,责令立即停止使用、限期取缔,并给予行政处罚。进一步加强对全市范围内依法允许保留燃煤(油)设施的监管,直至彻底消除冒黑烟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