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召开供热能源结构调整实施方案专家评审会,专家组总体通过了供热能源结构调整实施方案。
根据方案,2015年前,乌鲁木齐将通过发展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推进燃气供热、大型燃煤供热设施环保升级改造、小区老旧管网改造、同步进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配套供热系统节能改造6种措施,将5个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的大型集中供热锅炉房分区域、分期限并入城市热力管网或进行清洁能源改造,减少中心城区供热用煤量、降低大气污染物的排放。
方案实施后,计划燃煤总量将比2009年减少300万吨,烟尘排放减少7300吨、二氧化硫排放减少约2万吨。 据了解,受市建委、市供热行办委托,在市政府统一安排协调下,北京市煤气热力工程设计院、乌鲁木齐市热力设计研究院等单位提出了首府近、中期供热能源结构调整规划目标、规划实施方案和对策措施。
方案中,天山区、沙依巴克区、水磨沟区、新市区及米东区核心城区(不含石化工业区)被列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高污染燃料主要是指含硫量及灰分较高、发热量较低的劣质煤炭。2015年前,5个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的分散燃煤锅炉及城中村小锅炉将全部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