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东莞市水煤浆应用推广又将推进一步,首批水煤浆应用试点企业申报工作将开展,市财政对验收合格并达标排放的试点单位,1个锅炉一次性给予改造投入20%的补贴,单个企业最高补贴额100万元。这当中将重点鼓励和发动使用重油锅炉的企业申报水煤浆应用试点改造。
按照“用2年时间,东莞市重点把城市中心区、市域内主干道两旁视野范围内原煤散烧锅炉和重油锅炉淘汰,代之以水煤浆等清洁能源锅炉”的目标。
据了解,东莞市根据《关于组织申报水煤浆应用试点企业的通知》,规定申报水煤浆应用试点的企业必须是已在东莞市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其中:
属于新、改、扩建的锅炉,鼓励使用水煤浆等清洁能源;现用锅炉污染严重或排放不达标的企业应实施水煤浆应用强制改造;使用水煤浆锅炉的企业可纳入水煤浆应用试点。重点鼓励和发动使用重油锅炉的企业申报水煤浆应用试点改造。
对试点企业,除了财政补贴外,东莞市还在其他科技专项资金中对这些企业予以倾斜。东莞市有关部门将水煤浆应用列为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和清洁生产项目,优先给予立项支持,推荐申报省级以上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