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坚决控制燃煤锅炉大气污染, 山东省临邑县环保局加强燃煤锅炉污染治理措施。
临邑县环保局要求各单位要全面加强对燃煤锅炉的环境管理,规范司炉工的操作,定期对除尘设施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能够正常使用,不得擅自拆除或闲置除尘设施,必须使用含硫量低,灰份小的型煤或无烟煤等作为锅炉燃料,确保烟尘排放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同时,临邑县环保局鼓励使用电、天然气等其他清洁能源,今后,城区内严格限制安装燃煤锅炉,对于未经审批擅自安装的燃煤锅炉,一律依法予以处罚并限期拆除。县环保局将加大对燃煤锅炉的现场检查和监测的频次,对擅自停运除尘设施或烟尘超标排放的单位,一律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报县政府依法予以关闭。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早整改,确保冬季空气质量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