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冬季采暖期以来,为保障全市的空气质量,山东省青岛市区两级监察部门建立了联动执法机制,对燃煤负荷占全市90%以上的168台燃煤锅炉实施了重点监管,加大对脱硫除尘、在线监控设施、煤炭含硫量以及烟气排放情况监察频次。
今年以来,青岛市共检查燃煤供热企业330余家次。对35家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导致烟气超标排放的违法企业实施限期整改,并处罚款71万余元。对建筑工地和建设道路以及企业物料堆场扬尘的监管采取了宣传和执法检查相结合办法,制定了《青岛市建筑施工环境保护管理须知》,印发到重点工地,开展了春秋两季扬尘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对未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36家建筑工地进行了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