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夏自治区灵武市质监局在前期采暖锅炉定期检验的基础上,又会同市安监局、城建局组成联合检查组,依法对灵武市供暖公司即将投入使用的7台锅炉、37块压力表、15只安全阀、21名锅炉作业人员持证、设备登记等安全情况进行了检查。
在检查中,灵武市质监局对未经定期检验的1台锅炉和1块压力表依法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在锅炉投用前整改到位。同时,在对供暖公司维修设备使用的气瓶安全情况进行检查时,发现维修车上待用气瓶存在混装混运、且无防震圈的违规行为,执法人员当即责令其予以改正,保证了使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