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西宁市为提高冬季采暖期的环境空气质量,从10月15日至2010年4月15日,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冬季煤烟型污染专项检查。
据了解,此次专项检查范围为西宁市辖区内所有燃煤型采暖锅炉、茶浴炉、生产窑炉。凡未按要求完成煤烟型污染限期治理的单位,须配合环保部门进行燃煤锅炉治理改造,减少和消除烟尘污染。
在采暖期内,市环保局将组织执法人员不定期进行巡查,对发现的不按要求履行责任、出现明显“冒黑烟”现象、烟尘超标排放的锅炉使用单位,一经查实,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从重、从严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