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彻底解决城区燃煤锅炉造成的烟尘、二氧化硫污染问题,山东德州市政府决定自8月7日至11月15日,对市区燃煤锅炉进行集中整治。
据悉,此次燃煤锅炉整治内容包括:所有饮食服务业燃煤的锅炉、茶水炉、浴池锅炉、食堂大灶等,2009年9月30日前全部取缔,改用清洁能源。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运河大道以东、德城区岔河以西、德城区新岭路以北、德城区尚学路以南,德州经济开发区岔河以东、京沪高速公路以西、大学路以南、东风路以北为集中供暖范围。2009年9月30日前,集中供暖区范围内的燃煤取暖锅炉全部取缔,改为集中供热;尚不能进入集中供热范围的10吨(含)以下燃煤取暖锅炉必须改用清洁能源;10吨以上燃煤取暖锅炉要配套建设脱硫除尘设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各锅炉使用单位或业主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燃煤锅炉整治任务。逾期未完成整治任务的,由市环保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德州供电公司、市供水部门配合当地政府(管委会)依法进行强制拆除、没收,并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