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下半年,一封匿名举报信摆到了南通质监局稽查支队执法人员的案头:市场上有人用劣质油冒充优质油销售;南通某大型企业烧锅炉使用的0号柴油有异味,很可能就是假冒劣质油。
质监执法人员马上联想到南通市有不少大企业的锅炉都需要燃烧0号柴油,如果情况属实,不但影响企业生产效能,而且劣质油的闪点低极易引起爆炸,安全隐患不容忽视。
一场在全市范围内的秘密大排查由此展开。质监执法人员将几家大企业锁定为重点对象。其中,某大型企业一天就要使用约8吨的0号柴油,如此大的需求,一般情况只有向大的石油公司购买。
由于案情复杂,涉案金额大,且涉及投资企业的切身利益,南通质监局稽查支队抽调精兵强将,并联合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进行立案调查。
2009年3月13日,南通质监局稽查支队执法人员再次前往该企业,对企业使用的0号柴油进行取样。
3月18日,检测结果出来,这些柴油的馏程、闪点等安全性指标均不合格,存在安全隐患。
“一般来说,燃料油闪点低,0号柴油闪点高。”检测结果初步证实了质监执法人员的前期判断,这些柴油是伪劣产品。
3月20日,执法人员赴该石油公司了解情况。奇怪的是,有关证据表明,该石油公司并没有直接和该企业发生业务关系,也未与该企业签订相关销售合同。
油到底从何而来?执法人员将突破口锁定在送油的油罐车上。该企业资材处反映,柴油主要是由两辆油罐车运输的,并提供了车牌号。
顺藤摸瓜,3月23日上午,其中一辆车的驾驶员潘某和押运员俞某被质监执法人员找到。两人反映,油是一个叫朱某的女子让送的。两人回忆,曾在3月9日、3月12日和3月13日共帮朱某送油3次:第一次是从通州二甲的某废油净化厂运送13吨油到该企业;第二次是从该企业退货15.22吨送到通州东大市场旁的某废油净化厂;第三次是从该石油公司油库拉13吨油卸掉12吨给油船,再到二甲的废油净化厂装了8吨左右的油掺在一起送到该企业。
3月23日晚,执法人员又连夜赶到海门,并在次日凌晨对另一位驾驶员樊某进行了调查。樊某同样反映是受朱某委托送油到该企业的。其提供的送货单显示,从2月24日开始先后9次帮朱某从通州二甲、通州东大市场附近和如东拉油到该企业和南通其他两家单位。
根据驾驶员提供的线索,执法人员又马不停蹄地赶到通州二甲某油脂厂、如东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等炼油厂进行调查,证实朱某确实在他们这里购买燃料油。
案情渐渐清晰。3月24日晚,当执法人员还在讨论案情时,听到风声的朱某,迫于压力前来主动投案,交待了事情的前前后后经过。
今年2月,该企业在公司网站上发出购买124.069吨0号柴油的底价询价单,朱某在网上给出了4.45元每公斤的报价,不久就接到通知中标了。2月24日起,朱某开始根据该企业资材处的通知送货。但如果从石油公司拿0号柴油,再以4.45元每公斤的价格销售到该企业,每吨就要亏掉80元左右,于是她决定从二甲、如东等地的废油净化厂买净化的废油冒充0号柴油送到该企业。该企业在收到货后,就将货款打到石油公司的账号上,因无法取现,朱某只好再用该批货款,从石油公司拿油再去销售。
据朱某交待,净化油的价格每吨在3400元至3700元之间,比0号柴油每吨便宜1000元至1500元。
初步认定,朱某以石油公司名义用废油净化油假冒0号柴油销售给该企业,前后数量共计72.82吨,货值324049元。
近日,江苏南通质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对朱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停止销售以假充真的柴油,处50万元罚款,并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