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电 审计署17日发布的今年第6号审计结果公告显示,2006年至2007年41户中央企业节能减排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积极进展,但部分企业的节能减排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节能减排任务艰巨。
审计发现,有的企业节能效果不佳,如包头铝业公司由于主要产品电解铝单位能耗上升了1.83%,导致能耗增加;大唐张家口发电厂至2007年底仅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的19.3%;10户企业二氧化硫排放量超标,有的企业二氧化硫排放量超过当地政府下达的年度排放控制量一倍以上;9户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超标,个别企业生化排污口2006年的化学需氧量最高排放浓度超过地方标准的5倍,个别企业2007年的二氧化硫最高排放浓度超过国家标准的1.41倍。
这次审计抽查的41户企业是从全国千家重点耗能和国家重点监控污染源企业中随机选取的,包括16户电力企业、13户石化企业、12户钢铁及有色金属企业。其存在的问题,也为整个工业行业节能减排敲响了警钟。
审计调查发现,部分企业节能减排措施尚未完全落实。有的企业未及时关停和淘汰高耗能设备。如大唐唐山热电公司等5户企业未及时关停31台小火电机组、小焦炉,国电集团双辽公司等28户企业仍在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1.18万台(套)高耗能设备。
有的企业已建项目的脱硫改造工程未按期完成,有的脱硫设施建成后运行不稳定。如中铝中州分公司等13户企业的31台机组(锅炉)未按期完成脱硫工程改造,华能珞璜电厂等12户企业已建成的37台机组(锅炉)的脱硫设施因存在质量问题有的投运率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