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烟煤型大气污染,彻底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近日,山东济宁市中区环保局在全区范围内推行集中供热和提倡燃用清洁能源,开展对燃煤炉具专项整治活动。
据了解,本次整治活动的内容包括:在济宁市中区范围内禁止使用小于4.2mw(6吨/时)燃煤锅炉、茶水炉。有特殊需要保留的向济宁市环保局市中区分局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在2009年9月31日前对燃煤锅炉、茶水炉完成清洁能源的置换改造;安居、唐口、喻屯要在2009年7月1日前完成达标排放,并在2010年底前对燃煤锅炉、茶水炉完成清洁能源的置换改造。济宁市中区范围内供热管网达到区域禁止新上燃煤蒸汽、热水锅炉。供热网覆盖区域内,已有的燃煤取暖锅炉应立即报废;企业具备利用集中供热条件的应淘汰工业生产用燃煤锅炉。违者将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