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展淘汰燃煤锅炉工作以来,青岛市环保局认真制定年度淘汰计划,各环保分局和五市环保局制定本辖区淘汰燃煤锅炉工作方案,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组织实施。截至2008年底,青岛市已淘汰燃煤锅炉3000余台,为进一步提高青岛市大气环境质量,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起到了重大作用。2009年度,青岛市环境保护局继续开展淘汰燃煤锅炉工作,计划淘汰企事业单位燃煤锅炉50台。
对列入淘汰计划的燃煤锅炉,青岛市环境监察支队将定期检查淘汰进度,切实保证在规定的时限内淘汰并彻底拆除,认真落实各项措施,确保淘汰燃煤锅炉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