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日前召开环保工作大会,明确了2009年两大环保工作目标:成功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提前完成“十一五”减排任务。呼和浩特市通过4年的努力,“创模”工作的26项指标基本达到验收标准,力争成为内蒙古自治区第一个“国家环保模范城市”。
在减排方面,要通过推进燃煤电厂脱硫、实施集中供热、加强燃煤锅炉拆除改造和强化对煤炭市场的监管等手段,在消化当年增量的基础上,把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9.4万吨以内、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控制在2.7万吨以内,分别减排3%和8%,争取提前一年实现“十一五”减排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