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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连云港22家小锅炉2月底前全部关停

   2009-02-23 锅炉信息网锅炉信息网1010
核心提示: 江苏省经贸委日前公布了全省2008年集中供热范围内小锅炉关停名单,连云港市22家单位上榜,在2月底前完成关停工作。连云港积极
江苏省经贸委日前公布了全省2008年集中供热范围内小锅炉关停名单,连云港市22家单位上榜,在2月底前完成关停工作。连云港积极推进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热源点布局不断优化,集中供热覆盖区域逐步扩大,对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认识、技术、经济、监管等多方面原因,集中供热范围内的小锅炉仍然存在,这些锅炉能耗高,管理水平低,环保设施简陋,安全事故频发。   在列入关停名单的22家锅炉使用单位中,共有26台燃煤小锅炉,锅炉蒸发量合计每小时67.33/吨。凡列入关停名单的小锅炉,质监部门将不再对其进行检验,锅炉使用证自行失效,使用单位应及时办理注销或其他变更手续。环保部门将收回相应的锅炉排污指标。对按期关停的小锅炉,可从上交地方财政的排污费中安排专项经费给予适当补贴;对小锅炉关停后减少的二氧化硫排放指标,可通过排污权交易方式,将获得的费用补贴关停小锅炉的单位或热电企业。 在集中供热范围内,除科研、生产特殊需要经节能、环保主管部门批准外,不得分散新建小锅炉。在热网覆盖范围内未经批准擅自新建锅炉的,由所在地经贸、环保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具备集中供热条件拒不关停的小锅炉,由所在地经贸、环保、质监等部门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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