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榆林城区空气质量排名由2007年全省倒数第一,于2008年一举超过西安、渭南、咸阳、延安等地市,排名全省第六,达到了创建国家级环保模范城市310天标准要求。
在实施“蓝天工程”中,榆林市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是进一步扩大榆林城区禁烧烟煤的范围。二是出台了《榆林城区大气污染防治办法》。三是对供热盲区的143台锅炉进行天然气改造。四是拆除了集中供热管网通达区27台燃煤锅炉。五是加快城区集中供热和天然气化工程。通过上述一系列的措施,榆林城区空气质量明显好转,好于二级以上的天数达到312天,比去年同期净增34天,超额完成榆林市政府下达的280天任务。